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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度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06-04-27 14:16:53    打印本文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23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03〕344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厅今年继续开展年度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高专院校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高职高专申报课程应体现高职高专的办学定位和教学特色,申报课程要求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条件)。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教育部公布“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在被评为省高校精品课程后,需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省高校精品课程要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精品课程申报的其他技术要求另行通知。
     课程申报高校要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除国家及省教育厅支持的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补助经费外,学校要投入课程补助经费,保证省高校精品课程的维护与共享。
     二、申报限额与课程分类
     各本科高等学校推荐限额为4门,各高职专院校推荐限额为2门。超额推荐不受理。
     本科课程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另外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类作为分类体系;高职高专课程以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作为分类体系(具体内容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为进一步优化国家精品课程的学科分布结构,根据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和以往的课程建设成果,教育部修订了“国家精品课程本科课程分学科配额表”(见教育部文件附件五),我厅将来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精品课程时将作重要参考。对与已入选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入选数量已经较多的课程,将限制推荐评审。
     三、申报程序
     1. 河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作为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的受理机构,接受各高等学校的推荐,并通过河南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接受年度省高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材料。
     2. 请各高等学校分别确定一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以下简称联系人)并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请各高等学校将本单位联系人的信息于5月1日前发邮件至wyan-1223@163.com(格式详见附件二)。
     河南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doe.edu.cn ,点击“河南省高校精品课程建设网”进入,或者登陆http://jpkc.open.ha.cn进入)将为各联系人设定用户、帐号和登录口令,并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联系人。
     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各高等学校报送推荐公文一式三份至我厅高等教育处。
     (2)各高等学校课程负责人使用终端软件(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doe.edu.cn ,点击“河南省高校精品课程建设网”,或登陆http://jpkc.open.ha.cn下载2006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格,并将填好的申报表保存为评审系统支持的REQ格式文件。
     (3)各高等学校联系人通过申报软件向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一次性提交本学校年度申报课程的申报表。联系人汇总本校申报表格,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四、申报时间
     1.各高校务必于2006年5月12日前将推荐公文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 wyan-1223@163.com。推荐公文应包括(材料和表格同时报电子文档):本校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一)、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格式见附件二)。
     2.各高等学校务必于2006年5月12日前通过申报软件向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提交课程申报材料。
     3.本年度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12日。逾期申报不受理。
     五、其他
     1.精品课程作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的重点建设项目,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认真总结本校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不断提高精品课程建设水平,扩大优质资源的共享度。
     2.本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继续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学校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支撑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对于评审优秀的课程,我省将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国家精品课程的评审。对于推荐参加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各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上报。
     4.河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
     秦剑臣  电话:0371—65908221
     王  延  电话:0371—65909185
     (通信地址:郑州市花园路3号院 邮编:450003);
     申报评审系统服务电话:0371—65945216  联系人:周小川。
 
     附件:1.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2.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9号)(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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