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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开展“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新闻中心   信息来源:   日期:2009-02-16 08:19:39    打印本文

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部署,教育部办公厅与中国教育报联合主办“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有奖征文活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1月至2009年4月。
      二、参与形式
      全校师生可实名向《中国教育报》投寄征文或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专区实名贴文的形式,为《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献计献策。教育部门户网站、中国教育新闻网开设刊登专区,在中国教育报刊发部分优秀征文,征文结束后评选优秀文章。
      三、征文内容
      征文重点围绕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和重大措施,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等,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征文既可就教育宏观发展战略问题提出建议,也可就教育的微观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文章篇幅不限。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征文参与奖,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者名单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投稿征文请直接寄《中国教育报》新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邮政编码:100082,信封请注明“纲要征文”字样。电子邮箱:gangyao@jyb.com.cn。作者请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网上贴文请登录www.moe.gov.cn《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网页征文专区,并按网站具体要求帖文。
      六、工作要求
      开展为纲要献计献策征文活动是一项意义重大、十分严肃的工作,希望各单位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努力使征文活动形成一定声势,收到良好效果。希望广大师生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精心写好文章,努力为《规划纲要》的制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请各单位将寄送出去的稿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宣传部,以便备查,宣传部邮箱:hhxyxw@163.com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0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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