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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1-06-22 10:13:20    打印本文

各系(院):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由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任务重、周期长、程序严格,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醒有关申请人员按时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今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为自愿参加)同时进行,各单位在报名前要认真规划,区别情况,合理安排。
  二、认定人员范围:
  我校在高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以下几类在职在岗人员:
  1、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以上人员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上年度通过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教育理论考试定于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
  3、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务费用40元),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以上人员需有二级乙等以上等级普通话证书。
  三、所需材料及要求:
  1、填写所有报名对象人员花名册(同时须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版信息)。邮箱:xwd201071@126.com
  2、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步骤及报送材料按照“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执行。
  ①  信息填报(由申请者个人填报):申请人按照学校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通过“网上报名”窗口自行填报个人信息,信息填报要求真实、准确。其中: “申请资格种类”、“是否参加培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为必填项目,“工作单位”填写院校全称。
  ②  照片采集(由申请者个人采集):采集照片必须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为保证照片质量,照片采集须配备500万像素以上摄像头拍摄。“照像程序”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采集时,取申请者正面免冠纯色背景(颜色不限)大头照,照片文件名称为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申请者本人网上填报一致),采集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上传至网络。
  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是考试及认定制证的重要凭证,从申请人报名、教育理论考试、申请表存档到最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整个认定过程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照片(不允许更换,否则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务必按要求认真采集,妥善存贮。
  ③申请人网上信息填报、照片采集完成后,须填写河南省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 电子表格制作,详见附件),各单位整理审核后统一报送到人事处,不接收单独报名。未经本单位审核的花名册内申请人,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不予安排教育理论考试。
  四、费用:
  凡是报名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须交考务费40元,其他人员暂不交费。
  另:自愿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的人员须另交600元(教材费120元,培训费每人480元)。
  五、时间要求:
  各单位即日起开始组织报名,并于6月24日-25日将所需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联系电话:2853066),逾期不候。
  凡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的人员请关注河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网站关于辅导班开课的具体时间安排。


  附: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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