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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1-09-07 17:50:53    打印本文

各院系:
    为了促进我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提高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我校决定组织参加2011年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根据《河南省数学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竞赛组织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河南赛区的组织单位为河南省数学会。河南省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河南赛区的竞赛活动。
本校赛事由学生处主办,数学科学系承办。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参赛对象原则上为大学本科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我校数学专业组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数学专业组的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
    三、竞赛知识范围
    非数学专业组竞赛范围以理工科本科教学大纲所规定的高等数学教学内容为准。 数学专业组竞赛范围包括数学分析(50%)、高等代数(35%)和解析几何(15%)三门课程。
    四、竞赛方式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包括分区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分区赛于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 竞赛试卷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河南省数学会组织本赛区考试。
决赛于2012年3月份的第三周周六上午在同济大学举行,全国竞赛委员会和承办单位(同济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五、竞赛报名
    相关院系组织专人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报名工作,2011年9月22日前将本院系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报名表(含电子文档)交到数学科学系学工办(联系人:沈林;电话:13633969320; E-mail:8810s@163.com)。
    六、收费标准
    每个参赛学生需缴纳报名费60元。
    七、奖项设立
    竞赛设赛区奖与全国决赛奖。
    赛区奖。按照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数学专业组与非数学专业组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15%(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30%、50%)。冠名为“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河南赛区)*等奖”。
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人员由河南省数学会在河南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最后入选名单由全国竞赛委员会批准。
分区预赛和决赛的获奖证书均加盖“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的公章,获奖证书由承办单位统一印制。
    八、命题、阅卷、评奖工作
    分区预赛和决赛的试题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统一组织专家命题。
    分区预赛的试卷印刷、保密、阅卷、评奖工作,由各个赛区统一安排,由各赛区的竞赛负责人统一部署。各赛区在考试结束后,当堂密封试卷,及时送交到赛区指定试卷评阅点集中阅卷。评奖工作由各赛区自行组织。
决赛阶段的试卷印刷、保密、评阅工作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领导下,由承办单位组织进行。评奖工作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评定。
学生参赛或获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请各院系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附件: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专业组、非专业组)报名表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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