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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人事处   日期:2019-11-13 15:21:58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对2016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19〕746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委托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各高校要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4、专家组成。学校应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6、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30%。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报送要求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结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受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112份。(A3纸双面打印)。

2.《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112份。

3.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9套。包括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以及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学质量考评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胶装:需有封面、目录、页码)。

4.纸质版材料并同电子版、扫描件一起提交。

请获批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人员于1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及汇报材料(含课件)报送至师资科人事处307室,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853066           联系人:刘会丽

    附件:1.教高〔2019〕764号 2016年度骨干教师考核通知.doc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docx

         3.黄淮学院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xlsx


人事处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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