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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驻马店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人事处   日期:2020-08-17 18:09:39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驻马店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于即日起开展2020年驻马店市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优秀教师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驻马店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书记、行政部门干部。2017年以来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其他相应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5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其它为称职(合格)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驻马店市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圆满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学生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

5.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独创性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教研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教学效益。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5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其它均为称职(合格)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驻马店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工作作风良好,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成绩。

四、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1、《驻马店市优秀教师、驻马店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2、《驻马店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统一用A4纸,获奖证书装订顺序与申报表填写顺序一致)一套装订;

4、《申报表》、《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uanghuai.edu.cn

五、时间安排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8月20日下午15:00-18:00报人事处307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2853066 

附件:驻马店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

          驻马店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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