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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处   日期:2022-07-19 11:03:11    打印本文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残联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我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23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或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原则

(一)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所在省辖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所在学校公示,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个人网上申报(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其中,学籍证明复印件或申请者学籍名单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二)系统审核及学校初审(7月26日至8月25日)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分别利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库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反馈毕业生本人。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7月26日至8月25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将河南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持有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证明复印件,其他家庭成员持有困难证明的除提供家庭成员困难资质证明外还需提供毕业生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学校进行人工审核。学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在系统上标注审核结果并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汇总审核并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并及时反馈各相关学校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复核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当地人社部门。当地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五)及时拨付资金。

10月底前,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必须是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账号)。

四、工作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相关人工审核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上报至招生就业处。(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20--8月25日9:00—18:00,过期不候)

 

联系人:罗老师

咨询电话:2853522

      招生就业处

2022年7月19日

   详情及相关附件请登录:https://hrss.henan.gov.cn/2022/07-01/2479320.html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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